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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文章讨论了“想要”和“喜欢”之间的区别,以及这种区别如何影响我们对幸福、动机和行为的理解。文章指出,尽管人们和动物在连接到提供快感的设备时会表现出积极的反应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真正享受这种状态。这是因为神经科学研究开始认识到“奖励”和“愉悦”之间的区别,或者说是“想要”和“喜欢”之间的区别。
文章中提到,多巴胺系统与“想要”或激励动机有关,而阿片系统与“喜欢”或愉悦感受有关。这两者在大脑中有不同的神经回路,可以在不影响另一个系统的情况下单独激活或关闭。例如,一项对大鼠的研究发现,当“喜欢”的系统被关闭时,大鼠会继续吃它们喜欢的食物,但没有表现出满足的迹象;而当“想要”的系统被关闭时,大鼠似乎仍然喜欢食物,但不再特别积极地寻找它。
这种区分对于理解人类行为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。例如,它挑战了经济学中的“显露偏好”概念,即人们的行动揭示了他们真正的偏好。文章指出,人们可能会表现出与他们声称的价值观相矛盾的行为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撒谎,而是可能他们的动机和享受之间存在不一致。
文章还讨论了这种区分对于幸福和道德行为的影响。有些人可能会发现,他们从通常被认为是正面的活动中(如冥想、散步、阅读小说)获得的愉悦感比从负面的活动中(如吸烟、过度进食)更多,但他们仍然更倾向于后者。这表明,我们的行为可能更多地受到动机系统的驱动,而不是由我们真正享受的活动所决定。
最后,文章提出了一个问题,即在未来的技术发展中,我们是否能够创造出既能激发“想要”又能激发“喜欢”的大脑状态。这可能会引发关于幸福、动机和道德行为的新的哲学和伦理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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